“代币融资发行”被列入互联网金融举报范围
互联网金融举报范围本举报平台举报范围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原则上不受理已由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处理的案件。具体举报原因为:一、网络借贷1.设立资金池——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2.自身或关联方融资——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 3.提供担保——平台自身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4.大规模线下营销——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从事大规模线下营销。 5.误导性虚假宣传——开展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宣传,未揭示投资风险或揭示不充分。 6.虚构借款人及标的。 7.发放贷款——发放贷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期限拆分——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